中國(guó)互聯(lián)網(wǎng)絡(luò)域名注冊(cè)實(shí)施細(xì)則
發(fā)布時(shí)間:2011-10-27 點(diǎn)擊:2458
第一章 總則
第二章 域名注冊(cè)的申請(qǐng)與審核
第三章 注冊(cè)域名的變更、注銷、爭(zhēng)議裁定
第四章 注冊(cè)域名的管理和規(guī)范
第五章 域名運(yùn)行管理費(fèi)
第六章 聯(lián)絡(luò)方法
第七章 附則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 了 施 行 對(duì) 中 國(guó) 互 聯(lián) 網(wǎng) 絡(luò) 三 級(jí) 域 名 的 注 冊(cè) 及 運(yùn) 行, 根 據(jù) 《中 國(guó) 互 聯(lián) 網(wǎng) 絡(luò) 域 名 注 冊(cè) 暫 行 管 理 辦 法 》( 以 下 簡(jiǎn) 稱 《 管 理辦 法 》), 制 定 本 實(shí) 施 細(xì) 則。
第二條 域 名 注 冊(cè) 申 請(qǐng) 人,必 須 是 依 法 登 記 并 且 能 夠 獨(dú) 立 承 擔(dān) 民 事責(zé) 任 的 組 織。個(gè) 人 不 能 申 請(qǐng) 域 名 注 冊(cè)。
第三條 在 中 國(guó) 互 聯(lián) 網(wǎng) 絡(luò) 信 息 中 心 ( 以 下 簡(jiǎn) 稱 CNNIC ) 設(shè) 立 的 WWW 服務(wù) 器 (http://WWW.CNNIC.NET.CN), 用 于 發(fā) 布 域 名 注 冊(cè) 及 其 他 有 關(guān)事 項(xiàng)。
第二章 域名注冊(cè)的申請(qǐng)與審核
第四條 三 級(jí) 域 名 注 冊(cè) 申 請(qǐng) 人 ( 以 下 簡(jiǎn) 稱 申 請(qǐng) 人 ), 應(yīng) 當(dāng) 滿 足 《 管理 辦 法 》 第 十 四 條 規(guī) 定 的 條 件。
第五條 申 請(qǐng) 人 注 冊(cè) 三 級(jí) 域 名 時(shí), 應(yīng) 當(dāng) 提 交 《 管 理 辦 法 》 第 十 五 條規(guī) 定 的 全 部 文 件。在 COM 下 申 請(qǐng) 域 名 注 冊(cè) 的 企 業(yè), 必 須 提 交在 我國(guó) 注 冊(cè) 的 營(yíng) 業(yè) 執(zhí) 照 復(fù) 印 件; 在 GOV 下 申 請(qǐng) 域 名 注 冊(cè) 的 政府 部 門,必 須 提 交 相 應(yīng) 主 管 部 門 的 批 準(zhǔn) 文 件 復(fù) 印 件; 在 ORG 下 申 請(qǐng) 域 名 注 冊(cè) 的 組 織, 必 須 提 交 相 應(yīng) 主 管 部 門 的 批 準(zhǔn) 文件 復(fù) 印 件。申 請(qǐng) 人 可 以 通 過(guò) WWW、電 子 郵 件、傳 真、郵 寄, 以 及來(lái) 訪 等 方 式 獲 取 《 域 名 注 冊(cè) 申 請(qǐng) 表 》。
第六條 申 請(qǐng) 人 可 采 用 WWW、電 子 郵 件、傳 真、郵 寄、來(lái) 訪 等 方 式 提 出注 冊(cè) 申 請(qǐng)。隨 后 在 30 日 內(nèi) 送 達(dá) 域 名 注 冊(cè) 所 需 的 全 部 文 件。其申 請(qǐng) 時(shí) 間 以 收 到 第 一 次 注 冊(cè) 申 請(qǐng) 的 日 期 為 準(zhǔn)。若 CNNIC 在 30 日 內(nèi) 未 收 到 域 名 注 冊(cè) 所 需 的 全 部 文 件, 則 該 次 申 請(qǐng) 請(qǐng) 自 動(dòng)失 效。
第七條 申 請(qǐng) 人 應(yīng) 當(dāng) 對(duì) 自 己 選 擇 的 域 名 負(fù) 責(zé)。申 請(qǐng) 人 在 填 寫、提 交域 名 注 冊(cè) 申 請(qǐng) 表 時(shí), 應(yīng) 當(dāng) 保 證 其 內(nèi) 容 的 真 實(shí) 性, 并 且 保 證所 選 下 的 域 名 的 注 冊(cè) 不 侵 害 任 何 第 三 方 的 權(quán) 益。申 請(qǐng) 人 必須 保 證 域 名 的 注 冊(cè) 不 是 為 了 任 何 非 法 目 的.
申 請(qǐng) 人 的 名 稱應(yīng) 當(dāng) 與 印 章、有 關(guān) 證 明 文 件 一 致.
第八條 申 請(qǐng)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申 請(qǐng) 辦 理 域 名 注 冊(cè) 或 者 辦 理 其 他 域 名事 宜,應(yīng) 當(dāng) 出 具 代 理 委 托 書。代 理 委 托 書 應(yīng) 當(dāng) 注 明 代 理 內(nèi) 容及 權(quán) 限。代 理 人 辦 理 域 名 注 冊(cè) 時(shí), 應(yīng) 當(dāng) 提 交 委 托 書、委 托 人的 域 名 注 冊(cè) 文 件 以 及 代 理 人 的 單 位 介 紹 信 和 承 辦 人 身 份證 復(fù) 印 件。
第九條 申 請(qǐng) 人 自 己 申 請(qǐng) 域 名 注 冊(cè) 或 者 委 托 代 理 人 申 請(qǐng) 域 名 注 冊(cè), 其 域 名 管 理 聯(lián) 系 人 必 須 是 域 名 申 請(qǐng) 單 位 的 正 式 人 員。
第十條 CNNIC 對(duì) 受 理 的 申 請(qǐng), 按 照 《 管 理 辦 法 》 進(jìn) 行 審 查。凡 符 合《 管 理 辦 法 》 有 關(guān) 規(guī) 定 的, 予 以 審 定, 并 且 在 10 個(gè) 工 作 日內(nèi) 完 成 注 冊(cè), 發(fā) 給 申 請(qǐng) 人 《 域 名 注 冊(cè) 證 》, 并 通 過(guò) WWW 予 以公 布。
CNNIC 認(rèn) 為 域 名注 冊(cè) 申 請(qǐng) 內(nèi) 容 應(yīng) 當(dāng) 修 正 的, 發(fā) 給 《 審 查 意 見 書 》, 并 且 通過(guò) WWW 予 以 公 布。申 請(qǐng) 人 應(yīng) 當(dāng) 在 首 次 提 出 注 冊(cè) 申 請(qǐng) 之 日 起 30 日 內(nèi) 予 以 修 正。未 作 修 正, 超 過(guò) 期 限 修 正, 或 者 修 正 后 仍不 符 合 《 管 理 辦 法 》 有 關(guān) 規(guī) 定 的, 駁 回 申 請(qǐng), 發(fā) 給 申 請(qǐng) 人《駁 回 通 知 書 》, 并 且 通 過(guò) WWW 予 以 公 布。
為 避 免 因 申 請(qǐng)人 收 不 到 《 審 查 意 見 書 》 或 者 《 駁 回 通 知 書 》 而 可 能 引起 的 糾 紛, 申 請(qǐng) 人 應(yīng) 當(dāng) 在 提 交 文 件 10 個(gè) 工 作 日 后, 利 用 網(wǎng)絡(luò) 查 看 域 名 注 冊(cè) 情 況。
第三章 注冊(cè)域名的變更、注銷、爭(zhēng)議裁定
第十一條 申 請(qǐng) 變 更 注 冊(cè) 域 名 或 者 其 他 注 冊(cè) 事 項(xiàng) 的 申 請(qǐng) 人 應(yīng) 當(dāng) 提 交《 管 理 辦 法 》 第 十 五 條 所 列 文 件, 并 且 交 回 原 《 域 名 注 冊(cè)證 》。 經(jīng) CNNIC 核 準(zhǔn) 后, 將 原 《 域 名 注 冊(cè) 證 》 加 注 發(fā) 還, 并 且予 以 開 通 運(yùn) 行。
第十二條 申 請(qǐng) 注 銷 注 冊(cè) 域 名, 申 請(qǐng) 人 應(yīng) 當(dāng) 提 交 《 管 理 辦 法 》 第 十 五條 中 所 列 文 件, 并 交 回 原 《 域 名 注 冊(cè) 證 》, 經(jīng) CNNIC 核 準(zhǔn) 后, 停 止 該 域 名 的 運(yùn) 行, 并 且 收 回 《 域 名 注 冊(cè) 證 》。
第十三條 在 由 于 域 名 的 注 冊(cè) 和 使 用 而 引 起 的 域 名 注 冊(cè) 人 與 第 三 方的 糾 紛 中, CNNIC 不 充 當(dāng) 調(diào) 停 人, 由 域 名 注 冊(cè) 人 自 己 負(fù) 責(zé) 處理 并 且 承 擔(dān) 法 律 責(zé) 任。當(dāng) 某 個(gè) 三 級(jí) 域 名 與 在 我 國(guó) 境 內(nèi) 的 注冊(cè) 商 標(biāo) 或 者 企 業(yè) 名 稱 相 同,并 且 注 冊(cè) 域 名 不 為 注 冊(cè) 商 標(biāo) 或者 企 業(yè) 名 稱 持 有 主 擁 有 時(shí),注 冊(cè) 商 標(biāo) 或 者 企 業(yè) 名 稱 持 有 主若 未 提 出 異 議,則 域 名 注 冊(cè) 人 可 繼 續(xù) 使 用 其 域 名; 若 注 冊(cè) 商標(biāo) 或 者 企 業(yè) 名 稱 持 有 方 提 出 異 議, 在 確 認(rèn) 其 擁 有 注 冊(cè) 商 標(biāo)權(quán) 或 者 企 業(yè) 名 稱 權(quán) 之 日 起, CNNIC 為 域 名 持 有 方保 留 30 日 域名 服 務(wù), 30 日 后 域 名 服 務(wù) 自 動(dòng) 停 止, 其 間 一 切 法 律 責(zé) 任 和經(jīng) 濟(jì) 糾 紛 均 與 CNNIC 無(wú) 關(guān)。
第四章 注冊(cè)域名的管理和規(guī)范
第十四條 CNNIC 對(duì) 注 冊(cè) 域 名 施 行 年 度 檢 查 ( 簡(jiǎn) 稱 年 檢 ) 制 度, 以 保 證域 名 系 統(tǒng) 的 準(zhǔn) 確、規(guī) 范 及 有 效 運(yùn) 行,有 關(guān) 年 檢 日 期 的規(guī) 定 見第 十 九 條。
第十五條 年 檢 時(shí), 域 名 注 冊(cè) 人 應(yīng) 當(dāng) 利 用 CNNIC 的 WWW 聯(lián) 機(jī) 填 寫 并 提 交年 檢 表。如 果 有 問(wèn) 題, 可 用 電 子 郵 件 聯(lián) 系。
第十六條 年 檢 時(shí), 對(duì) 《 管 理 辦 法 》 發(fā) 布 以 前 注 冊(cè) 的 域 名 或 域 名 注冊(cè)事 項(xiàng) 不 符 合 規(guī) 定 的, CNNIC 建 議 域 名 注 冊(cè)人 加 以 改 正 或 者 補(bǔ)充 必 要的 批 準(zhǔn) 文 件。
第十七條 對(duì) 違 反 《 管 理 辦 法 》 第 二 十 四 條 規(guī) 定, 轉(zhuǎn) 讓 或 者 買 賣 注 冊(cè)域 名 的, 由 CNNIC 撤 消 該 域 名, 并 暫 停 其 所 有 注 冊(cè) 域 名 的 運(yùn)行 六 個(gè) 月。
第十八條 根 據(jù) 《 管 理 辦 法 》 第 八 條 規(guī) 定, 原 二 級(jí) 域 名 CO.CN、GO.CN、OR.CN、EB.CN、EN.CN、HA.CN 及 CANET.CN ( 以 下 簡(jiǎn) 稱 舊 域 名 ), 應(yīng) 在 《 管 理 辦 法 》公 布 之 日起 的 180 日 內(nèi) 分 別 改 為 COM.CN、GOV.CN、ORG.CN、HE.CN、HA.CN、HI.CN ( 以 下 稱 為 新 域 名 )。自《 管 理 辦 法 》公 布 之 日 起, 在 舊 域 名下 不 再 注 冊(cè) 三 級(jí) 域 名。已 在 CO.CN、GO.CN、OR.CN、EB.CN、EN.CN 和 HA.CN 下 注 冊(cè) 的 三 級(jí) 域 名, CNNIC 將 在 對(duì) 應(yīng) 的 新 域 名 下 為 其 注冊(cè) 相 同 名 字 的 三 級(jí) 域 名。原 在 CANET.CN 下 注 冊(cè) 的 三 級(jí) 域 名, 用 戶 可 自 行 選 擇 《 管 理 辦 法 》第 八 條 中 規(guī) 定 的 二 級(jí) 域 名, 到 CNNIC 進(jìn) 行 注 冊(cè)。在 上 述 180 日 過(guò) 渡 期 內(nèi), CNNIC 將 允 許 新、舊域 名 同 時(shí) 使 用。180 日 期 滿 后,停 止 運(yùn) 行 舊 域 名。
第五章 域名運(yùn)行管理費(fèi)
第十九條 根 據(jù) 《 管 理 辦 法 》第 二 十 九 條 規(guī) 定,本 著 非 盈 利、有 償 服 務(wù)的 原 則, CNNIC 對(duì) 注 冊(cè) 域 名 收 取 年 度 運(yùn) 行 管 理 費(fèi) ( 含 域 名 的注 冊(cè)、變 更 和 注 銷, 注 銷 時(shí) 不 退 回 年 度 運(yùn) 行 管 理 費(fèi) ), 每 個(gè)三 級(jí) 注 冊(cè) 域 名 每 年 300 元。
(一) 1997 年 7 月 1 日 ( 含 7 月 1 日 ) 以 后 注 冊(cè) 的 域 名, 注 冊(cè) 時(shí) 交 納 首 年 費(fèi) 用, 以 后 每 年 的 同 一 日 為 年 檢 日 和 交 費(fèi) 日;
(二) 1997 年 6 月 30 日 ( 含 6 月 30 日 ) 以 前 注 冊(cè) 的 域 名, 1997 年 7 月 1 日 交 納 首年 費(fèi) 用, 以 后 每 年 的 7 月 1 日 為 年 檢 日 和 交 費(fèi) 日;
(三) 自 年 檢 日 和交 費(fèi) 日 始, 30 日 內(nèi) 完 成 年 檢 及 交 費(fèi) 的, 視 為 有 效 域 名; 30 日內(nèi) 未 完 成 年 檢 及 交 費(fèi) 的, 暫 停 該 域 名 的 運(yùn) 行; 60 日 內(nèi) 未 完成 年 檢 及 交 費(fèi) 的, 撤 消 該 域 名。
第六章 聯(lián)絡(luò)方法
第二十條 在 二 級(jí) 域 名 EDU 下 申 請(qǐng) 注 冊(cè) 三 級(jí) 域 名 的, 與 中 國(guó) 教 育 和 科研 計(jì) 算 機(jī) 網(wǎng) 絡(luò) 中 心 聯(lián) 系。聯(lián) 絡(luò) 方 法 為:
電子郵件:HOSTMASTER@NIC.EDU.CN
主頁(yè):http//WWW.NIC.EDU.CN/RS/templetes/
電話:(+8610)62784049
傳真:(+8610)62785933
郵政地址:100084 北京清華大學(xué)中央主樓224室
在 二 級(jí) 域 名 EDU 之 外 的 其 他 二 級(jí) 域 名 下 申 請(qǐng) 注冊(cè) 三 級(jí) 域 名 的, 與 CNNIC 聯(lián) 系。聯(lián)絡(luò) 主 法 為:
電子郵件:HOSTMASTER@CNNIC.NET.CN
主頁(yè):http://WWW.CNNIC.NET.CN
電話:(+8610)62533515,(+8610)62619750
傳真:(+8610)612559892
郵政地址:100080北京349信箱CNNIC收
來(lái)訪地址:北京中關(guān)村南四街四號(hào)(中國(guó)科學(xué)院計(jì)算機(jī)網(wǎng)絡(luò)信息中心)
第七章 附則
第二十一條 符 合 《 管 理 辦 法 》第 二 十 八 條 規(guī) 定 的, 必 須 到 CNNIC 登 記 備案。備 案 時(shí), 可 從 CNNIC 的 WWW 服 務(wù) 器 上 獲 取《 國(guó) 外 注 冊(cè) 域 名備 案 表 》, 如 實(shí) 填 寫 并 加 蓋 公 章 后, 交 回 CNNIC。
第二十二條 申 請(qǐng) 人 無(wú) 特 別 聲 明 的, 其 《 域 名 注 冊(cè) 申 請(qǐng) 表 》中 所 填 寫 的各 項(xiàng) 信 息, 將 由 CNNIC 存 入 可 被 公 眾 查 詢 的 數(shù) 據(jù) 庫(kù) 中, 作 為 CNNIC 向 互 聯(lián) 網(wǎng) 絡(luò) 用 戶 提 供 目 錄 服 務(wù) 的 一 項(xiàng) 內(nèi) 容。
第二十三條 申 請(qǐng) 在 CN 的 二 級(jí) 域 名 下 注 冊(cè) 域 名 的 外 國(guó) 企 業(yè) 或 者 機(jī) 構(gòu), 必須 在 中 國(guó) 境 內(nèi) 設(shè) 有 分 支 機(jī) 構(gòu) 或 者 辦 事 處, 并 且 其 主 域 名 服務(wù) 器 設(shè) 在 中 國(guó) 境 內(nèi)。